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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鞍山市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表
单位:元/立方米
说 明
1.价格依据: 马发改﹝2015﹞16号《关于马鞍山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》
马政秘﹝2017﹞11号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》
马价费﹝2015﹞47号《关于马鞍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》
2.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分三级,以住宅为单位:
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16立方米(含)以下;
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16立方米以上至24立方米(含);
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4立方米以上。
阶梯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,月度滚动使用。
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,每增加1人,各级用水量相应调增5立方米。
用户可携户口本到首创水务客服大厅办理人口登记手续,从登记之日起执行多人口家庭水量标准,
登记日前已支付或应支付的二、三级水费不予退还或减免。
3. 根据《关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试行价格的通知》马价商【2014】75号文件规定:
凡属二次加压范围的高层用户,在常压居民供水价格的基础上加收二次供水价格,二次供水的试行价格暂定为 0.6 元/ m3。